路灯下的阴谋—济宁首破两起无线电干扰案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保障空中电波秩序,济宁市无线电管委会监测站会同济宁市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共同查处了连续两起黑中继干扰器、哀乐自动播放器非法干扰合法业余无线电频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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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济宁市汽车旅游协会业余无线电中继台爱好者投诉,称其业余无线电频439.925MHz信号两个月来经常受到干扰,并有一定规律性。4月30日,经济宁无线电管委会监测站发现,该台手持台和车载台由发射频率发出信号后,接受频率立即被另外的信号压制,伴有“咔、咔”的声音,且不发射时信号消失,技术人员初步判定可能是一种自动触发的发射装置在发射干扰信号。技术人员出动专业侦测设备采用多点定向、交叉定位法进行查找,当晚19时,将发射源定位在济宁任城大道圣达汽车城附近。

2015年4月30晚21时,济宁无线电管委会监测站戈文科站长与技术人员马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认真查找,终于将信号锁定在距离济宁圣达汽车城铃木4S店门口只有20米距离的一处路灯下。在无线电爱好者的密切配合下,在一个路灯灯杆底部内找到了作案设备。该设备藏匿在一个红色纸质包装盒内,在路灯下电源接口出伸出一段大约40公分的天线,经现场侦查这是由一台写频对讲机含带一枚充电式蓄电池改装的发射机。经现场测试,该设备在接收到上行频率发出的信号后,立即在下行频率发射信号进行干扰,每日城市路灯关闭一小时后断电后干扰信号消失。至此,干扰对讲机信号的“罪魁祸首”被找到。

当前日不法分子的黑中继被拆除之后,5月2日晚7点开始不法分子更是变本加厉的对439.925MHZ频率再次用播放无线电播放哀乐方式进行恶意干扰,持续干扰时间长达26个小时,由于无线电频率传播较远,对济宁无线电环境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5月3日晚间21时经过在济宁无线电管委会监测站戈站长指导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摸排查找,济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又成功在济宁柳行立交桥南第二个路灯底座起获哀乐自动播放发射器一套。

由于该两套干扰设备盗接城市公共路灯电路作为电源,给城市路灯电网造成一定安全隐患,并涉及盗窃罪和破坏公用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三项罪名。济宁汽车旅游协会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当即报警,警方将对于该案进一步侦查,并希望有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应当报请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办理无线电台执照;私自设立使用无线电台、对讲机、中继台,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用自任城电视一台